学院教职工
随着院内车辆的增加,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已不能满足院内教职工停车需求,为方便我院教职工停车,总务处根据学院安排和广大教职工诉求,现决定对学院地下停车场停车秩序予以整顿。主要针对以下问题:
1、个别教职工违反车库管理规定,私自挪借停车卡,一卡多用;
2、一些废旧车辆长期停放在地下车库;
3、部分无证车辆停放到私家车位的现象。
存在此类问题的教职工请及时到总务处物业管理科进行处理。所有车辆应将停车证放到前挡风玻璃右下方,以备工作人员查验登记,对未办理停车手续车辆,总务处将清理出车库,产生一切费用,由车主承担。
结合这次整顿, 2014年11月10日开始办理2015年度地下车库停放手续等相关事项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地下停车场办理范围为本院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、家属及遗属),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。
二、办证时间:2014年11月10日至25日,其他时间不再办理。
三、办证地点:总务处物业管理科办公室(总务处办公楼一层)。
四、办证办法及要求:
1、购买车位者,持原地下停车场车辆停车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,到总务处物业管理科更换停车证。信息核实后,发放2015年度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证,原停车卡继续使用。
2、续租赁车位者,请持原停车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总务处物业管理科办理续租手续。车辆信息核实后,凭缴费单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(2160元/年),持财务处缴费收据领取新证。原停车卡继续使用,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。
3、新办理租赁停车证者,请持本人工作证,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总务处物业管理科办理租赁手续,若车辆行驶证上姓名非本人,请携带能证明和本人是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、配偶)的证明材料。信息核实后,凭缴费单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(2160元/年,卡内充值200元),持财务处缴费收据领取新证,发放新停车卡,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。
4、未办理续租停车手续的车辆,停车卡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失效。
五、2014年12月1日以后,在不能提供空余车位的情况下,教职工新增的车辆,不再为其办理地下车库停放手续。
请大家相互转告,及时办理车辆停放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特此通知。
西安美术学院总务处
2014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