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美术学院伙食科报销审批制度
为加强伙食科财务管理,参照《西安美术学院财务管理制
度》及《西安美术学院伙食科财务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伙食科财务管理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经费开支范围:
人员工资、效益工资、岗位津贴、加班费、劳保用品、低值易耗品、小型设备维修、员工教育费、会议差旅费、办公费用等。
二、报销审批权限如下:
1、采购人员日常外出采购的成本及费用需经采购小组、管理员及餐厅经理签字,科长审批后方可报账。
2、大宗采购的审批除上述程序外还需经主管处长的审批
签字方可报帐;3万元以上(含3万元)的大宗采购由处长审批签字方可报帐;5万元以上(含5万元)的大宗采购由处长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方可报帐。
3、人员工资、效益工资、岗位津贴等应由主管处长签字后方可发放。
4、其它各类日常开支的审批应把好经手验收关,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科长审批后方可报账,金额在500---1000元(含1000元)的经科长签字主管处长审批后方可报账,金额在1000--5000元(含5000元)的还需经处长审批后方可报账,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报账。
此制度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,原审批制度同时废止。
西安美术学院伙食科
二○一○年六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