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寓设安全值班室,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,负责公寓内防火、防盗等治安工作。
二、实行不定期的查舍制度;要求学生服从住房调整,定人定床。
三、实行带出物品须经门卫检查登记制。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,现金存入银行。
四、每晚十一点三十分(冬季十一点)准时关闭公寓大门,非特殊情况禁止出入。
五、发生突发案件、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楼长、公寓管理科和保卫处,不得私自越级报告。
六、对禁止行为、违规行为进行查处、报告。
七、对工作人员实行检查,考核辞退制。组织专人不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(内容为大门值班、锁门情况、楼上安全巡查情况,晚归登记情况、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情况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