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凡是在公寓住宿的学生,凭学生证或刷门禁卡出入,要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查询。
二、校外人员会见学生,一般在会客室会见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室者,应出示有效证件在会客登记薄上登记并按规定的时间离开。上课时间概不会客。
三、本院教职工有事进入公寓须向值班员说明身份,方可入内。小商小贩和社会闲杂人员严禁入内,一经发现交保卫处处理。
四、学生从宿舍带出大件行李或贵重物品,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,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,否则,值班员有权拒绝放行。对可疑人员,立即通知保卫处处理。
五、学生不准将宿舍配备的家俱搬出室外,也不准把教室、图书馆、办公室的家俱搬入宿舍,个人的大件家具和电器也不得搬入宿舍,违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,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六、学生公寓每晚十一点三十分(冬季为十一点)准时关闭公寓大门。学生必须在关门前返回宿舍就寝,晚归的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,讲明晚归原因,值班人员确认登记后,方可让其进入公寓楼。
七、不执行上述门禁制度,又不听劝阻者,学生公寓管理科将建议所属院系、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本人进行处理。
八、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,礼貌待人,不得擅离职守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交接班手续完备。